在院党委领导下,主要负责舆论宣传、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教育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以及统战等工作。主要职责如下:
1、全面负责宣传思想工作。在党委领导下,负责制定、组织和实施全院宣传思想工作计划。
2、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宣传学院党政中心工作,为学院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、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。加强校内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意识形态监管;负责校园网新闻的审批和发布;负责报告会、大型活动内容的审批;不断加强对内对外宣传,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,树立学院品牌形象。
3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。负责全院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规划、协调和建设,协助学院党委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、教学和科研工作。
4、加强理论学习。在院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院党委中心学习组的日常活动安排。协助党委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,安排、指导、检查各支部的理论学习工作,并提供学习资料。
5、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具体指导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整体规划和组织开展全院文明创建活动,指导校园文化建设,营造文明、健康、和谐的文化氛围。
6、组织全院普法和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。
7、负责全院统战工作。
8、负责学院政工系统职称申报的相关工作。
9、完成院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