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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

作者:    时间: 2021-08-03 17:58:41    点击次数:

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

 

一、大赛名称: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

二、比赛时间:20215月至6

三、比赛地点:

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辽宁、吉林、江苏、上海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。

四、主办单位: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学技术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民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、中国民用航空局、国家乡村振兴局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、中华职业教育社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、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、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、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、天津市人民政府。

五、比赛分组:中职组、高职组

六、比赛项目:比赛项目涵盖102个赛项。其中,中职组10个专业大类,40个赛项;高职组15个专业大类,62个赛项。

七、报名资格:报名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为单位组队,个人赛项各地限额推荐1人参赛,团体赛项各地限额推荐1支队伍参赛。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;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高等职业学校专科、高等职业学校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。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,一至三年级(含三年级)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,四、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。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,不能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。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。团体赛参赛队、个人赛参赛选手均可配指导教师。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,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,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。

八、大赛具体报名通知、各赛区执委会名单由大赛执委会另行发布。

、赛项简介(见附表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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